
【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贷款调查不审慎四川炒股配资,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埇桥支行被罚45万元。
同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对潘雯警、王亚伟、吴长奎警告,并罚款合计21万元。

责编:王时丹|审核:李震|监审: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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